概述
英国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也就是说,国家元首是一个权力有限的君主。 英国的民主政府是基于各种历史文件,法律,多年来通过正规海关组成的宪法。 议会,立法机构,由上议院,下议院,而君主,也称为官方。 下议院是远远超过了上议院,这实际上使得英国的制度一院制,这意味着立法机关有一个有影响力的商会。 行政长官是首相,谁是一个下议院议员。 行政部门还包括英国政府,通常被称为简单的政府组成内阁,其中大部分是下议院成员的部长“的政府。”;政府部门,每个负责一部长,地方当局和公营机构。 由于下议院在这两个英国政府的立法和行政部门参与,没有行政和立法机关之间的权力,因为在美国的分离。
宪法
英国宪法包括多个文件。 笔试部分包括在1215年的大宪章写;信访的权利,议会通过的在1628年和1689年的人权法案。 它还包括由议会制定的法律,在英国法院作出的法律决定规定的先例,以及各种传统和习俗的整个身体。 民选的下议院可以改变与众议院以多数票这些法律。 不断演变的新宪法获得通过的法律和司法决定是传世。 议会通过的所有法律被认为是合宪的,变更或修改宪法时发生新的立法凌驾于现行法律。虽然官方给出其御准立法,这仅仅是一种形式。
君主立宪制
英国的君主制代表的英国历史可以追溯到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连续性,今天它作为一个为国家服务的傀儡。 从理论上讲,英国君主有巨大的权力,但在现实中的权力是有限的,官方遵循的支配和部长在议会的意见。 英国的君主制一直是9世纪以来,世袭的位置,虽然有时在议会改变继承,例如在1701年,当汉诺威众议院选出,以取代斯图亚特王朝加强。
长子继承权,对王位传给长子君主去世时,得到了继承规则,当有没有儿子,大女儿登王位。 这是伊丽莎白二世的情况时,1952年2月继位后,她的父亲乔治六世去世。她的丈夫菲利普亲王,具有驸的头衔,但没有任何职级或特权。 目前的王位继承人是伊丽莎白二世的长子查尔斯,威尔士王子。 根据1701年法租界,只有新教徒有资格继承王位。 一个可能被任命为摄政王的主权规则,如果他或她是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
作为国家官方负责人,君主正式召唤和解散议会和内阁部长。 君主还担任团长,司法部门,军队总司令,最高的英格兰教会总督和苏格兰教会。 在现实中,政府执行这些职能相关的职责。 理论上,君主任命的所有法官,军官,外交官和大主教,以及其他教会人员。 君主也赋予荣誉和爵位,如爵士爵位和奖励。 在现实中,这些任命都是凭总理的意见。 英国首相宣布战争与和平,并得出结论与在官方名称外国缔结条约。 君主担任英联邦国家的礼仪主管,国家对16个英联邦国家的礼仪头。
君主制的实际工作基本上由签署文件。 君主拥有的权利,然而,要在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咨询和审查所有重要的政府文件。 君主也可满足枢密院,现在基本上一个仪式机构,由内阁成员组成,在一个咨询服务能力的君主。 由于英国是一个民主国家,君主政体可能被废除,如果大多数人口决定这样做。 早在21世纪的君主一般仍然很受欢迎,尽管周围的婚姻不愉快的媒体和王室关系的覆盖范围。 只有苏格兰有一小部份是想使英国成为共和国。
英国王室在英国的发展赞同表演的切割带,开放的企业,开展船舶,礼仪等功能奠定基石。 王室的许多成员都参与慈善工作,并通过访问维护庇护所,医院,诊所公众面前。 因为外国人被吸引到专营权费,关系到王室家庭旅游盛况进入该国带来了大量金钱。
执行
总理
政府的行政长官是首相。 他或她是党保存在下议院的多数席位的领导人。 经过君主,作为首相选择从谁是下议院多数党领袖的人仪式。 首相主持内阁,并选择其他内阁成员,他或她谁参加,形成政府,是行政机关的运作的一部分。 通过内阁和君王的名义行事,总理演习的官方理论的权力,包括委任的。 在过去,总理还来自上议院。 今天,在不可能的情况下,一个对等(这是英国上议院议员)作为总理要求由当事方之一,他或她必须先辞去上议院并获得当选为下议院府。
当立法在下议院所房子里来,总理通常可以指望得到了多数票的支持,因为他或她的政党拥有的多数席位,党的纪律往往是在英国强劲。 在某些情况下,首相必须依赖于一个强有力的政党联盟。 这是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以及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的最坏情况。 在次总理来自一个党,一个相当有没有在下议院多数席位。 在这种情况下,该方必须依赖于一个较小的政党联盟,以较小的政党在权力必要的立法政党投票。 多数没有形成一个从一党政府在议会被称为一个少数政府。 从1974年到1979年,例如,少数工党政府能够继续执政,因为它一般与自由党投了反对票。
内阁
发达国家在内阁的主要政府部长非正式会议18世纪期间的Hannoverian君主,谁负责对政治的兴趣相对较小的统治了。 在19世纪中,这种成一个有效的机构,挥舞君主的行政权力的演变主要部长委员会。
内阁有大约20名成员,或部长,他们都必须是议会(国会议员)的成员。 内阁成员是在下议院多数党领袖,或者更很少的上议院议员。 内阁部长们谁主管,如国防部一个政府部门,被称为国务秘书。 首相担任国库第一主,作为公务员事务部长。 除了国家各秘书,内阁部长,包括谁持有nondepartmental传统的办公室,如理事会主总统,一般军需官,并主掌玺和不管部组合,谁没有,但具体的责任根据需要被分配到具体的任务。 大法官拥有独特的地位。 作为内阁成员,大法官的行政职务包括正在为英国的法律事务,但他或她也是头司法,这是英国政府的独立的组成部分。 首相有权将通过邮寄的内阁成员后,或下降,由内阁个人完全。 前内阁部长们可能会保留国会议员的立场。
内阁政府的两个主要理论是集体负责制和部长负责。 集体责任意味着内阁的行为一致,即使不是所有的内阁部长们商定的课题。 如果一个重要的决定是不能接受的一个特定的内阁成员,预计他或她将辞职以示不满。 部长级责任意味着部长们为他们的部门的工作负责,并回答了他们的部门的活动给议会。 其他政府部门的部长政策必须与政府作为一个整体是一致的。 部长们承担任何其部门在行政或政策上失败的责任。
枢密院
枢密院是一个大的,一般礼仪,超过450名成员,发达的皇家议会,在中世纪存在了身体。 到了18世纪,枢密院已接管所有的皇家议会的权力。 枢密院包括所有现任和前任内阁成员,以及在英国和英联邦重要的公众人物。 该委员会建议的君主和处理的文件的正式安排。 它有一个委员会,每一个特定的任务,例如离岛,大学,或法律问题时,大数目。 最重要的委员会是枢密院,这是在英联邦,一些与教会有关的上诉某些国家的最高上诉法院,司法委员会和纪律委员会的一些行业。
立法机构:议会
议会由三部分组成:官方,上议院和下议院。 在过去的几个世纪中,权力的座位已经从官方到其最终的安息之地下议院上议院。 议会起源于由官方称,在中世纪的大议会。 通过这些会议,中世纪的君主征求了他们的臣民的意见,交换有关领域的信息,收集请愿书。 换句话说,议会起源于英国皇家希望获得批准和制裁的境界为国家行为。 后来,议会决策起到了补充赠款皇家税收收入,也就是说,通过授予君主的额外补贴,要求支付战争。 官方邀请所有大贵族和教会领袖出席这些委员会。 到了来自各个县的代表13世纪结束时,称为夏尔的骑士,和城市,被称为burgesses的代表,也经常被传召出席。 骑士和burgesses最终都分开坐的贵族和教会领导人在什么最终成为了下议院。 贵族和教会领袖坐在后来被称为上议院。
到了中世纪议会已就一结束,将今天的形式予以确认。 它立法和批准税收和通过的法律。 长期,复杂的斗争之间的君主和议会两院导致政府夺取政权,而官方失去动力。在20世纪的成功努力下议院削减了上议院的权力。 今天,上议院只能推迟立法。 在过去280年的君主的御准立法已经自动获得。
议会选举产生大约每隔五年,是由官方解散了总理,谁然后调用大选的意见。 议会会议每年举行,并开始在十月或十一月。 议会在伦敦的议会大厦开会,正式命名为新的威斯敏斯特宫。 在英国议会制定法律的整个民族,包括来自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的代表。
上议院
上议院今天更多的是讨论和辩论,比功率在一处,它通常通过已被下议院通过了立法。 它的成员不是选举产生。 上议院由世俗贵族,领主的精神,和法律领主。 世俗贵族不是世袭贵族或终身贵族。 终身贵族任命由该人的生命周期内的君主。 这些任命通常是在优秀的职业或对社会贡献的认可。 谁取得了著名的同行人温斯顿丘吉尔和英国前首相哈罗德威尔逊。 神职贵族包括坎特伯雷大主教和约克,伦敦,达勒姆和温彻斯特主教,以及未来的21个最高级主教。 该法在领主协助上议院的司法职能。 1999年,上议院正式成员减少了近一半,超过650世袭贵族都是由上议院法案众议院的席位剥离。
上议院有权提出法案,但法案与财务事项的处理只能来自于下议院。 上议院也可以提供由下议院通过法案的修正案,并百科全书有义务考虑,然后通过这些法案成为法律的修正案。 上议院有权推迟立法,而且可能延误帐单大约一年为止。 金融票据,但是,可能只是被推迟了一个月,他们在30天成为法律是否在其中上议院批准。 在1911年和1949年国会法令禁止从不赞成非金融票据如果下议院通过他们在连续两个会议上议院的条款。 唯一的例外是一项法案,延长了一个议会过去五年的生活,这需要两院的同意。
上议院的这些权力是有限的,因为大多数英国人认为,在现代民主的nonelected房子应该只能作为一种意见的论坛,从一个相对自由的政党政治和压力。 虽然这房子有相对较少的权力,许多英国人想要么废除它完全或部分取代当选第二院形式。
下议院和立法的众议院
下议院是真正的政治权力,在英国的来源。 其成员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普选权。 被剥夺投票权的某些群体,然而,包括英国上议院,一些被拘留精神病患者的成员,被判刑的囚犯,和选举舞弊或非法行为被定罪的前五年的。 此外,某些人排除在当选为下议院的地位。 它们包括同行,从英国教会,苏格兰教会,爱尔兰教会和罗马天主教教会神职人员;判处超过一年监禁的人以及与未付账单的破产。
在下议院议员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地理选区,每个议员代表约60000人。 边界存在四个常设委员会,一个是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的每个。 他们的目的是使选区平等和公平的界限。 该委员会的审查选区每8至12岁人口的变化,并建议为基础的变化。 上一次检讨是在1995年完成。 继1997年大选,共有659名选民在英国:在英国529,在苏格兰72,40,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的18岁。
在国外生活可以投票长达20年的英国选举后,便离开英国的英国公民。 这些暂时居住,生活和其他国家的军事或海外服务成员可以投票选举他们的家中。 1992年,百分之76.9的选民在大选中投票,而在1996年大选的选民百分之71.5投票。
阿议会会议持续,除非总理解散国会,这情况可能是由多种原因五年。 虽然君主正式解散议会,出现这种情况只有在首相需要它。 首相可以溶解在一个重大问题,他或她认为应提交给议会的选民。 总理还可能解散国会,如果公众舆论的潮流似乎是流淌在在任一方,强烈。 举行换届选举时,舆论高度评价了执政党的支持使该方有可能获得下议院中更多的席位,因此延长功率更强大的多数逗留。
议会也将解散政府是基于一个重要的法例击败。 当一对立法议会多数选票它将被视为一个不为首相和他的政府的信任投票。 一份由该名字的投票可能会采取表明,大多数议员反对立法的。 这个传统是如此之深,不信任票是很少采取实际。 劳动首相詹姆斯卡拉汉在1979年的政府被解散时,不信任表决后,工会工人罢工的反应,政府试图限制工资增长去了。 出现了自1924年以来没有在英国没有这样的信任投票。 当总理解散国会,举行大选中所有的下议院席位。
多数党成员坐在一所房子的一侧,直接面对少数党员。 每一方有一个所谓的前排席其中最重要的政治领袖坐下。 总理和内阁同僚他或她坐在前排席的多数党。 反对党前排席是被占领的所谓的影子内阁,其中包括反对党领导人和那些谁就会获得内阁职位,如果反对派领导人出任总理。 在下议院辩论可能会相当活跃。
大部分立法是由内阁提出,在公共法案的形式,或者相关立法的一般规律,它可以管理整个人口。 国会个别议员可能提出私人法案,以解决特定的或局部问题,如铁路或地方当局。 各部部长发起的有关其部门的公共条例草案最多,这类公共法案被称为政府的法案。 当法案通过成为法律,它就会收到御批。 内阁的立法工作完成大部分是在专门小组,讨论和发表报告,帮助形成立法。
法案可能被引入到众议院或下议院或上议院,除了金融票据,这可能是只在下议院提出。 每一个法案是由于在每个房子三个独立的读数。 在一读,该法案提出了不经辩论。 读有关条例后,第二次,房子辩论该法案的一般原则。 该法案然后进入一个彻底的研究,讨论,修订委员会。 在三读时,该法案将提交给家中的最后形式,采取一票。
如果该议案在三读通过,它发送到其他房子,在那里通过同样的程序去。 如果众议院通过的第二,该法案被发送到了皇家礼仪礼节君主同意才成为法律。 如果由两院修改,修改必须解决两院法案之前,发送到君主。 上议院可以推迟一年左右立法(30金融票证天)。 法案在上议院原可提交,而不是在下议院审议,但法案在下议院原产将成为法律,即使没有上议院批准,如果通过下一年的会议的百科全书了。
司法机构
英国有着悠久的司法历史。 其法律制度已在世界各地效仿其关键的许多原则和权利是美国法律的一部分。 来自英国的法律得出的原则包括: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正当的法律程序的权利;不受非法监禁的自由,所谓的人身保护令状,控方和辩方的审判制度,以及假定一个人是无辜的直到被证明有罪。
司法系统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当君主设立的地方法庭提供所有科目正义的根源。 君主授予的权力,审理案件皇家法官,谁比在君主的名字法庭主持。 英国的法律制度以普通法为依托,它是基于以前的习惯和对法律的情况下,所谓的先例决定为基础。 英美法系起源于12世纪,越来越多的规则和一般人都超时工作过的传统了。 经过几个世纪的普通法演变为在特定情况下它纳入法律作出决定,但它仍然是英国的法律除获法例取代的基础。 与美国不同,英国没有一个最高法院审查立法,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宪法,这责任就落在议会。
谁搞那些在英国法律分为律师和大律师。 律师履行法律的日常工作,特别是法律,可单独与文书处理的问题。 大律师在法庭上认罪的案件。 大律师在苏格兰被称为倡导者。 大律师从事律师时,他们相信一个客户需要去法院。 大律师和知名人士,自1996年以来,一些律师,有可能成为皇后的辅导员,或御用。 当他们这样做是说,他们“走丝',因为他们从穿棉绸袍在法庭袍开关。 长和杰出的职业大律师可能会选择成为大法官,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司法系统头顶法官。 苏格兰和北爱尔兰有自己的法律制度。
英国有几个层次的法院和两个法律程序,刑事和民事种。 刑法是有关国家的行为处以诸如谋杀。 民法涉及私人之间的纠纷,无论是个人,组织或公司。 该呼吁的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法院是贵族,在上诉是由上议院法官听取府。
刑事案件的处理有两种方式之一。 如简单轻罪盗窃或破坏,都带到当地法官,或和平(JP)的正义。 这些未缴裁判均由大法官。 他们是谁是由法律专家协助社区成员。在英国的刑事案件,绝大部分是未成年人足以被太平绅士处理。 较严重的刑事罪行,如谋杀,强奸,抢劫,被发送到刑事法院,在那里他们前高等法院法官或电路和当地公民陪审团审理。 皇家刑事法院还审理来自裁判法院上诉。 从官方的信念和法院判决可能会采取对刑事部法庭上诉。 最后,上诉法院是上议院。
民事案件的审理之前,县法院一名法官。 县法院审理的案件与家庭,财产,合同交易,并侵权行为(由国家征收的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个人)。 县级以上地方法庭是高级法院,听到了更多的复杂的民事案件。 高等法院案件被送到一个三个部门:家庭组,负责处理复杂的离婚案件中,领养,以及有关事宜的儿童;为衡平,它处理的业务事项和房地产案件;或王座部,负责处理财产事项和侵权行为,以及海事商事案件。 上诉由上诉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并最终由上议院。
更正规,更便宜的替代民事和刑事法院是一个法庭,负责处理公务以外的法院系统未成年人案件。 法庭是由非专业人士,并受法例规管。 他们解决公民之间的私人纠纷,雇主和雇员之间的不满,公民与公共机构和投诉。
政党
英国政党的日期从17世纪,当时辉格党和托利党的合作者在1688年革命的时候出现。辉格党相信一个强大的议会,并从地主阶级谁的人都与商家和不墨守成规的还是非英国国教新教徒结盟。 保守党的支持者来自土地贵族,被国王和英国教会的捍卫者。 在1800年合并后的辉格党与社会改革感兴趣,形成了自由党的其他各方。 保守党承担了额外的保守党在19世纪30年代的名字,以吸引更广泛的选民,而这两个名称可以互换使用。 保守党仍是英国的主要政党,但工党,围绕20世纪初创立,成长,成为主要反对党的保守党,自由党走的地方。 自由党发展成为自由民主党,在英国的第三大最流行的聚会。
自创立天,工党已引起工会传统的金融和选民的支持。 工党社会主义的元素,支持国家控制的重要行业和财富更平等地分配。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1939-1945),工党政府国有化一些行业,并建立了福利国家,提供与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和国民医疗服务的人。 随后的保守政府denationalized行业,但保持了国家卫生服务与福利国家的主要条文。 近年来,工会会员则下降,在工党联盟的影响力。 与此同时,工党已走向政治中心,在1995年放弃了承诺,社会主义和产业国有化。
保守党主张民营企业和最小的国家调节,并接受混合经济,其中包括私人拥有的企业和一些政府控制。 尽管混合经济需要更多的公共开支比美国保守派会的支持下,英国工商界是保守党的坚定支持者,因为它在历史上支持民营企业和自由市场。 在20世纪80年代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在保守党政府设法增加和减少民营企业引入更多纳入国家卫生服务的竞争,并通过出售市民对公营房屋的立法。 撒切尔夫人的国内政策有高度争议性,最终导致了保守党政府在90年代中期的垮台。
最英国的小党派重要的是自由民主党,成立于1988年从自由党的残余,是社会民主党占多数。 其他政党包括苏格兰民族党,格子库姆,威尔士民族党要求对威尔士自治;和北爱尔兰,新芬党,在北爱尔兰统一党,民主统一党党派,社会民主党和工党。 新芬党在1997年的两个民选议会成员拒绝采取宣誓效忠英女皇,而且由于这一点,他们是从自己的座位上禁止服用。
工党赢得了压倒性的1997年5月举行大选,同时在议会659个席位418。 保守党赢得165席。 自由民主党在议会中翻了一番他们的席位增至46个。 工党保留在2001年6月大选的压倒性多数,赢得比保守党的166 413个席位。 自由民主党获得了52个共6个席位。
目前的投票制度被称为“先过去的文章。”这就意味着,党和候选人获得最多票数赢得选举,成为在电力,即使他们没有获得超过百分之50的选票党。 根据这一制度,有较小的政党按比例低于其流行的得票率在议会中的代表,因为他们的候选人往往没有足够的票数,争取在选区发送给议会的成员。 因此,有些人支持比例代表制,这是在欧洲一些国家使用的系统。 在这样的系统,它可以采取各种形式,座位数在立法一党获得是成正比的表决票数的政党在选举中获得。 比例代表制的批评者断言,它产生了太多的政治党派,并导致弱政府。 甲委员会成立于1997年,审查表决改革和考虑改用比例代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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